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现将艺术类提前批次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1、2018年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设计类、造型类、书法类、史论类、音乐类)
类别
序号
代码
专业名称
拟录分数
陕西
外省
设计类
1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3.44
69.53
2
130310
动画
66.4
72.3
3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62.07
70.99
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3.65
71.4
5
130504
产品设计
63.49
69.05
6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61.57
69.3
7
130503
环境设计
63.99
71.16
8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60.99
67.27
9
130506
公共艺术
61.85
69.15
10
130507
工艺美术
61.48
68.61
造型类
11
130404
摄影
61.87
68.72
12
130402
绘画
66.84
72.95
13
130407
实验艺术
64.29
70.28
14
130403
雕塑
67.21
74.77
15
130406T
中国画
66.73
73.72
书法类
16
130405T
书法学
65.73
76.87
史论类
17
130101
艺术史论
446
524
18
130401
美术学
439
511
19
130501
艺术设计学
440
495
音乐类
20
130202
音乐学
384
448
录取原则:
(1)设计类、造型类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占100分、速写占100分、色彩占10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2)史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满分100分: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普通类专业(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书法学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5)校考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项90分、视唱练耳10分。
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2、普通类录取(*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学前教育)
a.普通类录取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开始,录取情况以“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西美招生处”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消息为准。
b.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